有關「薑」品項臺灣良好農業規範(TGAP)適用範圍乙案,詳如說明 [2019-03-11]

一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108年3月8日
        農中改農推字第1082901121號函併復108年2月26日屏科大建檢字第1089400044號函辦理。 


二、、薑黃(藥用植物)與薑(蔬菜)因食用分類與栽培管理不同,爰薑黃不適用於薑品項TGAP。 

三、另依「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」第二條第一項揭示,臺灣良好農業規範(TGAP):指農產品之產製過程,
        依照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模式進行生產(含初級加工及屠宰)作業,有效排除風險因素,降低環境負荷,
      以確保農產品安全與品質之作業規範,故將鮮薑(一般生薑)置於陽光下曝曬成乾薑,再包裝後黏貼產銷履歷標章出貨,原則上適用薑品項TGAP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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